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大庆炼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建设规模:四套聚丙烯酰胺装置总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为其配套8万吨/年丙烯酰胺装置、扩建2万吨/年硫铵装置及所配套的储运(包含化工区汽车栈桥的拆除还建)、公用工程和相应辅助设施。
2.2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酰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水泥、砂石、砖、涂料、保温材料、防水卷材、建筑装饰装修等原材料检测、混凝土试块、高强螺栓、结构实体等相关检测、土工实验等检测,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范制度要求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测及甲方要求的其它工程质量检测相关工作。
2.3服务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庆炼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检测服务。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2月31日。
2.6 HSE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7最高投标限价:以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庆价函发〔2013〕15号)文件规定的检测收费标准为基准单价,按照基准单价基础下浮 1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1.4投标人如为省外检测机构须提供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申请表中的《检测项目备案审核结果》。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在2022年1月1 日- 2024年12月31日期间,至少三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包括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合同)。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提供业绩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工程交接手续;或提供业绩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同时提供签订合同业主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建设范围、合同价款及双方签章页;
(2)工程交接手续须经业主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项目已完成并验收合格;
(3)发票有效性以评标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为准。
3.3人员要求:
3.3.1检测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投标时年龄应满足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3.2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如更换检测人员需经招标人同意,且更换的人员需满足3.3.1条款要求。
3.4机具要求:投标人承诺自行配备满足该项目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9-17 20:00:00至2025-09-22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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