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贞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固化物装车及运输服务项目 ,采购人为贵州生态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贞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固化物装车及运输服务项目。
2.2服务时间:2026年8月25日前完成所有运输。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达到国家、省、市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
2.5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贞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固化物装车及运输服务,运输起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龙场镇龙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终点为贵阳市修文县小箐乡境内的贵州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飞灰为螯合稳定化以后用吨袋包装。同时满足厂区管理要求(安全要求、环保要求、行驶路线、厂区内时速要求、计量过磅要求等),按要求完成飞灰装车,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转运至省危废处置中心。
2.6 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单价):200.6元/吨(含税、含运费、含装车费等)(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限价)。(预计总价594779元,具体重量以实际转运量为准,据实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企业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注册通过并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页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成交后,采购人保留对以上承诺内容核查的权力,若经任何方式查询到供应商存在不实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