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中碳科技电站收购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浙江商业集团)(第3次招标)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需求为全国范围内,为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进行完整的电站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主要包含光伏、储能(如有)等电站现场检查、现场测试和生产数据调查。其中现场检查包含基本情况,资料完整性检查,设计评估、一致性评估、集中缺陷评估、电站施工质量检查。现场测试包含电站系统效率PR值、EL、红外IR、IV测试等内容。生产数据调查包含运行期故障率调查,运维制度、人员配置情况等。提供电站技术尽职调查服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包件),招标范围如下:在全国范围内,根据本项目需求单位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电站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主要包含光伏、储能(如有)等电站现场检查、现场测试和生产数据调查。其中现场检查包含基本情况,资料完整性检查,设计评估、一致性评估、集中缺陷评估、电站施工质量检查。现场测试包含电站系统效率PR值、EL、红外IR、IV测试等内容。生产数据调查包含运行期故障率调查,运维制度、人员配置情况等。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服务提供的能力,并具有以下资质: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制件】
(2)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认证),附表类别中含有“光伏”或“光伏系统”,证件需在法定有效期限内;
【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中体现本条范围要求页面的复制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或委托时间为准),至少累计实施过10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合同业绩;
【证明材料:上述业绩规模可为规定期限内多个合同的合计规模,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的复制件;若业绩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或委托服务时间、服务内容、项目规模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资质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即:中级工程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
3.3.2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接过1个光伏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①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②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的复制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时间、服务内容、人员信息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③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记录】
3.4项目成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现场检测工程师至少2人,并均须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明材料:①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②投标人为拟派现场检测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9月18日00时00分至9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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