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卷烟厂(毕节市七星关区滨河东路)。
2.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名称:毕节卷烟厂三级能源管理项目。
3.监理服务期:监理范围内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监理服务项目范围内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共计1478.00万元。
5.监理服务范围:为毕节卷烟厂三级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监理,包括如下:安全管理、信息管理、投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进度、结算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造价相关款项的审核)、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结算审核、施工材料审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根据监理合同要求,为招标人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监理工程结束时,向招标人提交监理全过程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承诺);
4.投标人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参加本项目投标前,无经营活动中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提供承诺);
5.投标人未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提供承诺);
6.投标人截止至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存在招标公告第五条所查询的不良信息;(提供承诺);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
8.投标人需承诺同意并接受招标人按照《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作出的评价结果对评标总得分进行修正。(提供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 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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