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774.53平方米。
2.3招标控制价:676939元(其中室内精装修387265元,机电工程232359元,工程建设其他项目(主要包括设计、图纸审查等相关服务费用)57315元)。
2.4工期要求: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日历天,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其中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控制要求如下: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1.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2.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
3.2.3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无在建。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派遣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7日17时至 2025 年9 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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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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