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条件
2.1项目名称: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CFS查验场地新增汽车衡(土建部分)项目。
2.2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2.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地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即宁波大榭开发区D港区。
3.2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CFS查验场地新增汽车衡一台项目的土建部分,含直杆道闸等。
3.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CFS查验场地新增汽车衡土建部分,具体详见第六章《图纸》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4招标标段数:1个。
3.5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
3.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执行,确保工程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3.7安全要求:合格,具体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相关规范,确保施工过程无安全事故发生及重大隐患产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全面符合招标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四、控制价:229343元(含暂列金200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要求:
5.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约定为2025年5月~2025年7月)。
5.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约定为2025年5月~2025年7月)。
5.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其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当天的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至2025年09月24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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