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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集输总厂孤罗东输油管线集贤输油站北部管段更换工程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17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油气集输总厂孤罗东输油管线集贤输油站北部管段更换工程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孤罗东输油管线集贤输油站北部管段更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油〔2025〕52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油气集输总厂孤罗东输油管线集贤输油站北部管段更换工程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9 万元(不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孤罗东输油管线集贤输油站北部管段更换工程穿越S315省道、Y003傅博路,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山东省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办法》鲁交发〔2022〕5号及东营市行政审批要求对孤罗东输油管线集贤输油站北部管段更换工程涉路工程建设进行技术评价,出具评价报告,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2.5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2.7HSE要求:无HSE事故,并执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①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
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

 注:同时持有: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承包商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2)技术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次承包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17日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9月20日 17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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