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诸暨市中医医院智慧煎药房项目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PP-2
1.3招标人:重药(浙江)中药有限公司
1.4(请登录)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诸暨市中医医院智慧煎药房项目集成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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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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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诸暨市中医医院智慧煎药房项目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
16000000.00 |
元 |
服务时间2年,其中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起4个月内完成设备调整 |
采购人指定地点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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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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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17日15时30分到2025年10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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