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保定市新九龙河(清苑区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5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5400
采购需求:保定市新九龙河(清苑区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近6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凭证。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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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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