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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介入方向)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介入方向)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4月-2025年9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对于上述1.2-1.5条,投标人如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格式),则无需再提供与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三类),以及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

2.投标人为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所投医疗器械产品,以及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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