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废弃井场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废弃场站管理办法(长油安委〔2024〕44号)》要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废弃井场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主要内容是对需治理的50座废弃井场遗留的历史污染土壤(含油)采取催化氧化法或生物修复法进行原位修复,预计修复污染土壤1900方,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含油土壤颜色呈黑褐色,有明显油气味,含水率低、含固率高、来源多样,服务过程必须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国家、地方政府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进行修复处理,修复后的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石油烃<4500mg/kg(符合修复后土壤监测标准)。项目估算金额2950500.00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资金渠道为弃置费,拟投入总费用为209.95万元(不含税)。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明确历史遗留油泥及污染土壤原位处理指导价格的通知》长油造价字〔2022〕9号规定,历史污染土壤催化氧化或生物修复法原位处理指导价格为1105元/方(不含税),其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车辆、工器具、人员、外协、药品、现场标准化等与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明确历史遗留油泥及污染土壤原位处理指导价格的通知》长油造价字〔2022〕9号规定,历史污染土壤催化氧化或生物修复法原位处理指导价格为1105元/方(不含税),其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车辆、工器具、人员、外协、药品、现场标准化等与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本项目工作量是对需治理的50余座废弃井场遗留的历史污染土壤(含油)采取催化氧化法或生物修复法进行原位修复,预计修复污染土壤1900方,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服务地点:采油五厂生产区域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至少6人,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至少3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初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须体现合同期限)、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含养老)缴交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09-22 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5-09-28 08: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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