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疑问1:建议增加累计赔偿金不超过监理费总额(不含税) 回复1: 按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市城鑫建****公司(盖章)**:福建中茂和建****公司 (盖章)日期: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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