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范围:本项目是对发展中心大厦1楼消防控制室的西门子消防系统主机(型号:FS1120CC114X)、消防广播主机(型号:迪士普)、消防多线盘控制器等整套自动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保留末端设备及联动方式不变前提下,通过对消防控制主机及消防广播的升级改造,提升消防系统稳定性,及可靠性,延长发展中心大厦消防系统设备设施寿命,另外,根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设备升级改造与数智消防系统组合,提供多层面监控消防系统及火灾隐患,在消防主机升级改造前,安装新的消防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及消防照明控制箱,并把原线路迁移至新控制箱;根据需要,迁移光栅测温、分布式光纤测温主机及显示屏及光纤盒和光纤,并测试正常,以使消防控制室简洁、便捷要求;把背景音乐系统全面升级改造,以适应客户不断变更的播放要求;通过本次工程改造,使负一层视频监控中心与首层消防控制中心达到功能合并目的,即在消防控制室安装一套视频监控大屏,并把视频监控信号及相关报警设备设施迁移到1楼消防控制室,并调试正常,以优化首层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布局,1楼消防控制室兼具负一楼视频监控室功能,提升监控覆盖率和操作便捷性、管理规范性;按一级反恐标准,建设消防控制室反恐设施,以达到发展中心大厦反恐等级要求;通过对监控室进行重新装修,改善机房环境,确保温湿度稳定,延长设备寿命。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升级改造更换出来的淘汰的设备设施由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估算后报价,投标人总投标价为工程造价减去设备设施后的回收价。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工期:不超过119日历天。
2.4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原发证机关标注为“C”的证书)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6对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项金额为5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业绩。
注:同类业绩是指消防系统改造业绩(可以是建筑装修总包合同内的消防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分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能体现相关业绩内容的相关内容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业绩签订必须为投标人,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合作方。
3.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00000.00元。
5、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0日。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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