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岭南片区清溪河流域防洪排涝调蓄湿地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Ⅰ标段)总承包项目由益阳市赫山区住建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益阳市龙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龙岭南片区清溪河流域防洪排涝调蓄湿地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Ⅰ标段)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本项目施工需要,现对所需砂石料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益阳市龙岭产业开发区南片区清溪河流域。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包括上新路(迎宾路-紫竹路)防洪排涝、清溪路防洪排涝、月潭路(工业大道-宁家冲路)防洪排涝、永福路(319国道交叉口)延伸线防洪排涝(箱涵工程)、永福路(319国道交叉口)延伸线防洪排涝、园艺路防洪排涝、晓山路(春嘉路-月潭路)防洪排涝、蓉园路
(K2+340~K3+845.44)防洪排涝、龙岭路(蓉园路-清溪路)防洪排涝、街坊路(清溪路-街坊路)防洪排涝、清溪河桥排涝通道、清溪路箱涵排涝通道等工程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540天(2024年6月开始,到2025年12月全部工程完工)。
2.3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份的同类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8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 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8时00分至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7日上午9:30;开标时间:2025年9月27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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