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元/kg
采购需求:
阜宁县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阜宁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废弃物年产生量约200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章收集、转运、处置,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详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谈判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9月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资质公司的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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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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