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特效配体合成及表征
1.2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需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合成符合要求的配体,利用配体修饰金纳米粒子并对其性能进行表征,提交内容翔实的工作总结报告。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合成两种尺寸的金纳米粒子材料;
(2)合成4种含经典HPOP胺基骨架的配体并从中筛选出最佳配体;
(3)根据硝基磺酚的化学结构合成结构类似的配体;
(4)利用筛选出的配体修饰金纳米粒子并对试剂性能进行表征。
乙方应提供成果:
(1)内容翔实的工作总结报告,胶装装订;
(2)两种尺寸的金纳米粒子溶液各50mL,溶液浓度为0.1mg/mL。合成的5种配体,每种各200mg。配体修饰过的功能化金纳米溶液共60mL。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特效配体合成及表征采购技术规格书》。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验收。
2.3成果交付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内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附件《特效配体合成及表征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lp:/hv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09月16日18:00—2025年09月20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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