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 项目名称###县人工造林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6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人工造林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6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苗木类 采购云杉********株、垂柳550株、山杏6041株、杏树7378株、樱桃100 株、刺柏1600株、连翘50株、紫叶李100株、榆树550株、柠条********株、侧柏********株以及25个项目标语牌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6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至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人工造林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人工造林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5、投标人###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林草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持有《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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