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河南省绿城监狱会见系统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HNZB2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7344.37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会见系统的改造(主要包括会见系统,会见终端,监听主机等配套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5.2、项目地点:郑州市西三环以西、建设西路以北,郑州市监狱内。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会见系统的改造、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5.5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履行结束。
7、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
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自行承诺)。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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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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