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查院社棠基地冬季(2025年11月-2026年3月)取暖锅炉用油采购项目
1.2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3 采购内容: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天水矿产勘查院社棠基地冬季(2025年11月-2026年3月)取暖锅炉用油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采购预算资金:70.00万元(按实际用量结算)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9)联合体声明: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营业执照上包含成品油、燃料油、柴油等经营范围;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取得供应商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4.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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