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城乡路段)(调整部分)非开挖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采购项目第二包
1.2 项目编号:Z(请登录)
1.3 采购方式:询比;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采购预算:8652904.00元,其中第二包:2530094.00元,本项目为单价总和报价,最终结算价格按照货物单价结合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固化施工中配套的扎头布、底膜等辅材,含税、含运费)
1.6采购内容: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四方台大道(丽江路-阳明滩)
1.7付款方式:根据最终中标单位标书内容及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内供货;
1.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各标包兼投不兼中。(如在多个标包取得成交机会,则按照标包顺序1-2排序确认成交候选人资格,直至确定所有成交的标包。)
二、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及热塑成型衬管的生产厂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2.4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
1)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响应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响应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响应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09月17日08:30时-2025年9月19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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