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宗汉支行营业大楼建设工程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406-330282-04-01-17639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宗汉街道。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4600万元,工程建安费15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建筑面积4530.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87.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43.25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用于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宗汉支行营业使用,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2025年10月开工,建设周期365天。
2.3发包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6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整体合同工期内。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8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竞标人:
3.1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4.3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竞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5年6月至开标当月任一个月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3.5竞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竞标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违法行为记录。
3.6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4.发包方式
4.1公开发包。
5.发包文件的获取
获取截止时间至2025年9月2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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