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S205 工布江达县同吉村至朝朗村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林芝市交通规划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林芝市交通规划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模
全线 23.5公里,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设计服务期限: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建设地点:工布江达县同吉村、朝朗村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1个标段。标段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全一标段 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等工作,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协助业主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如有)见附表一至附表五, 并具有相应的能力。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 级和直接被定为C 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6日18:30时至2025年9月23日18:30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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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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