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2025年小店镇0.5万亩高标农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汝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汝阳县2025年小店镇0.5万亩高标农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508-410326-04-01-861358);
2、招标编号:汝阳工施招标(2025)0034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5-487;
3、建设地点:汝阳县小店镇;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15251853.35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工程概况: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蓄水池 18 座,新建 500m3蓄水池 13 座;泵站 5 座;上水管网 6816m;给水栓 1034 个;阀门井 165座。(2)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改建)田间道路 4449m,新建 3.5 米宽混凝土路 1067m,新建 3 米宽混凝土路 718m。 (3)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栽植大叶女贞 3388 棵,株距 4m。 (4)输配电工程:埋设低压线 395m。 (5)其他工程: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对项目区完建工程设置单体工程标识牌,修建项目区标志牌 1 座,道路标志牌 7 座。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深翻深松 4000 亩,施有机肥 5000 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14.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须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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