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人名称:蜀道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二)比选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三)项目名称:蜀道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选聘中交信通项目专项法律代理服务机构项目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系依法注册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参选人需在成都地区设有总分支机构;
2.参选人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在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四川省国资委通报;参选人指派的服务团队律师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任何处罚或公开谴责。
三、服务内容
法律代理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诉讼策略,策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管辖法院、财产保全、诉讼程序;
2.开展提起诉讼、提供证据、查找财产线索、进行财产调查、调查项目应收账款质押情况、提起财产保全等工作;
3.通过诉讼(一审、二审及执行)和解或调解、债务重组、强制执行等方式后收回债权;
4.开展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工作,在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后,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公证机构出具不予执行证书的部分,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5.负责起草、审核、修改相关协议、函件,根据公司要求出具与项目清收有关的法律意见书等材料;
6.根据公司要求参与公司与被告及第三方的有关会谈、谈判,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
7.代表公司沟通与应收账款质押相关的委托支付及账户监管事宜,争取通过委托支付或是账户监管等方式回收款项;
8.代为递交、签收、转递或接收有关法律文件或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并应当妥善保管,原件及时转交公司存档;
9.协助办理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及报批程序;
10.该债权收回的其他法律服务。
四、服务方式
服务团队律师(服务律师以谈判对象填写的服务团队律师情况表为准,服务期间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更换)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等方式,代理逾期项目的诉讼清收。
五、服务期限
直至以该债权实现和该逾期项目终结之日孰后为止。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方式:自2025年9月16日17时30分至2025年9月22日17时30分下载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售价为5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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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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