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监理工程已由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投〔2025〕4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503-331126-04-01-998342,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庆元县经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庆元县经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715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0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22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896平方米其中,新建竹制品初级加工、检测、设计、研发、电商为一体的小微园,用地面积202205平方米,建筑面积236280平方米;新建竹木交易市场(小微园内),建筑面积15300平方米;改建林事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316平方米;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及相关配套,改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收储乡镇2万亩毛竹林,配套建设2000平方米仓储用房、毛竹林道200公里、喷灌等基础设施,创建高效竹林示范基地。建设地点:位于庆元县松源街道、屏都街道、竹口镇、荷地镇、左溪镇等。
2.2本次招标范围:庆元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监理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377.675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在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D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2025年09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项目总监在该系统中查询的“管理项目个数”为0个);
□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0/(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13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9月16日起。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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