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TZC-G
2.项目名称:一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国贸大厦项目外墙清洗服务
3.预算金额:245000.00元
4.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5.采购需求:为一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国贸大厦项目提供外墙清洗服务
6.付款方式:外墙清洗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外墙清洗工作;
8.地点:国贸大厦
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7.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注:1.社保资金缴纳时间:提供至少开标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
2.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或银行缴费凭证或系统缴费截图均可)
3.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剩余保险缴费清单(与医疗保险合并的,可不重复提供)]
8.拟参加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具有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颁发的高空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清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9.投标单位具有“高空作业”、“外墙清洗”等的能力(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备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1.报名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08:30至2025年09月21日16:30(北京时间)。
2.获取询比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报名成功后,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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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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