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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铁路物流中心的委托,对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铁路物流中心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外包(大庆地区)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投标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装卸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提供一张一年内税率为6%的项目(服务)名称为装卸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不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2024年度至少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因无营业额纳税不足6个月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健全的安全、生产、质量、应急、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投标文件提供相应制度办法。
(6)2024年与铁路企业(指具有独立会计核算单位的车务站段、物流中心)有铁路装卸业务合作经历的,提供合同期内有车务站段、物流中心公章的对投标方的年度评价表扫描件(与几个车务站段、物流中心签订合同,就须提供几份评价表扫描件),任何一份评价表低于80分(不含80分)或不提供评价表即为失格。未与铁路企业合作过的,不做要求。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15日10:00至2025年9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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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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