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东至华美路、南至丙五十一路、西至乙五路、北至金宇南路。
测区总面积:55133.00㎡,红线内面积:45145.7平方米,红线内填方量:32.52立方米,红线内挖方量:435076.1立方米,蓝线内面积:9987.3平方米,蓝线内填方量:20.34立方米,蓝线内挖方量:70,277.87立方米,土方总面积:55133平方米,土方总填方量:52.86立方米,土方总挖方量:505353.97立方米。
2.2招标范围及内容:配合业主完成金宇南路以南、乙五路以东地块土方清运工程,进行场地平整,提升金宇大路南项目周边场地环境,为项目营销展示面创造整洁、美观的现场形象。平整后的场地用于总包单位搭建临时生活区及材料堆放区,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具体时间根据业主要求。
2.4 质量要求:土方清运后,地块内标高与周边道路一致。
2.5 招标控制价:2881.2052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到2025年9月22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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