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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配套11万吨/年氯资源产业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含工艺包)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配套11万吨/年氯资源产业化利用项目,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509-420550-04-01-31293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工艺包)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项目概况和规模: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要求,在已经建设的烧碱装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建设10万吨甲烷氯化物及配套1.2万吨四氯乙烯装置及其配套装置。项目预计占地约110亩,工程总投资约5.8亿元。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配套11万吨/年氯资源产业化利用项目及配套设施进行初步设计(含工艺包)和施工图设计、员工开车前培训(含协助联系生产企业现场实操培训)、开车指导服务。提供完整的工艺技术包、编制五大专篇,专篇包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含HAZOP分析、SIL定级)、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节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设计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专篇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规范编制。提供设备、电气、仪表等招采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能满足长周期设备订货、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初步设计概算限额控制在5.8亿元范围内,施工图设计限额控制在经发包人评审确定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

2.3.1  新材料产业园配套11万吨/年氯资源产业化利用项目工艺包范围:投标人已有或具有合法使用的成套工艺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专利技术、辅助技术、改进技术等),单套装置满足10万吨甲烷氯化物及1.2万吨四氯乙烯产能规模,并提供工艺设计包、员工开车前培训(含协助联系生产企业现场实操培训)和技术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来源,非自有知识产权的投标人需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许可。

工艺设计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工艺手册、分析化验手册。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基础、工艺说明、工艺物料平衡图(PFD)、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物料数据表及有关的计算书、物料消耗量、公用工程消耗量、物料平衡、三废数据表、全部物料进出界区条件、安全手册(包括职业卫生、安全和环保)、工艺设备一览表、工艺设备数据表(附设备简图)、自控仪表数据表、工艺控制描述及联锁、公用工程一览表、特殊管道、主要安全泄放设施数据表、有关专利文件目录、分析化验项目表、分析设备规格、建议设备布置图及说明等;

工艺手册包括:工艺过程说明、正常操作控制步骤和方法、开车准备和开停车程序、异常工况处置方案、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工艺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取样点汇总表、环境保护、设备检查与维护、采样等;

分析化验手册:包括原料、产品以及过程控制的中间产品分析的频率和分析方法等。

2.3.2 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2.3.2.1 编制安全(含HAZOP分析、SIL定级)、环保、消防、职业健康、节能专篇并负责评审通过(含评审过程所有费用),编制投资概算(含可编辑版详细概算量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效果图设计),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初步设计评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满足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

2.3.2.2  10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包含原料输送及预处理、氢氯化工序、冷凝分离、硫酸干燥、硫酸提浓、一氯甲烷压缩冷凝、热氯化工序、精馏分离工序、再生干燥、罐区(甲醇、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高沸物)、副产盐酸罐区、烧碱罐区、产品及副产品装卸、循环水、冷冻站、车间配电室、机柜间(依托)、其它配套公用工程(部分依托)、辅助设施等,满足装置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生产要求,满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的《全省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办〔2025〕8 号)中的相关要求。

1.2万吨/年四氯乙烯装置:包含原料输送、反应工序、冷凝、精馏工序、尾气处理、再生工序、四氯乙烯罐区、成品灌装、循环水、冷冻站、车间配电室、机柜间(依托)、其它配套公用工程(部分依托)、辅助设施等,满足装置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生产要求,满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的《全省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办〔2025〕8 号)中的相关要求。

2.3.2.3 全厂配套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甲烷氯化物及四氯乙烯装置界区内的所有公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依托)、一次水系统、焚烧装置、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依托)、空压站及氮气(依托)、10KV供配电系统(依托)、机柜间(依托)、车间配电室、在线分析化验系统、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现场卫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上述装置集散控制系统等)及相关配套设施,满足装置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生产要求,满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的《全省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办〔2025〕8 号)中的相关要求。根据项目设计深度要求,提供完整的总图、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外管、电气、仪表自控、电信、暖通、环保、消气防、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以及概算编制等。

2.3.2.4 其它设施:其它成套设备(装置)的工程设计均包含在设计范围内。

备注:依托代表依托现有装置,但设计院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核实配置,设计增补完善。

2.3.3 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2.3.3.1 10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包含原料输送及预处理、氢氯化工序、冷凝分离、硫酸干燥、硫酸提浓、一氯甲烷压缩冷凝、热氯化工序、精馏分离工序、再生干燥、罐区(甲醇、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高沸物)、副产盐酸罐区、烧碱罐区、产品及副产品装卸、循环水、冷冻站、空压站及氮气(依托)、10KV供配电系统(依托)、机柜间(依托)、车间配电室、其它配套公用工程(部分依托)、辅助设施等、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布置和选型(包括连接方式、走向、材质等),满足装置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生产要求,满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的《全省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办〔2025〕8 号)中的相关要求;

1.2万吨/年四氯乙烯装置:包含原料输送、反应工序、冷凝、精馏工序、尾气处理、再生工序、四氯乙烯罐区、成品灌装、循环水、冷冻站、空压站及氮气(依托)、10KV供配电系统(依托)、机柜间(依托)、车间配电室、其它配套公用工程(部分依托)、辅助设施、装置区内所有管道管架的布置和选型(包括连接方式、走向、材质等),满足装置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生产要求,满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的《全省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办〔2025〕8 号)中的相关要求。

2.3.3.2 配套公辅设施:10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1.2万吨/年四氯乙烯装置界区内的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焚烧装置、污水处理装置、管廊、现场卫生间、蒸汽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冻水系统、脱盐水系统(依托)、一次水系统、焚烧装置、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依托)、空压站及氮气(依托)、10KV供配电系统(依托)、机柜间(依托)、车间配电室、在线分析化验系统、自控及电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消气防系统、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抗震、防雷、防静电、道路、暖通、照明、上述装置集散控制系统等,满足装置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生产要求,满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的《全省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办〔2025〕8 号)中的相关要求。

2.3.3.3 其它设施:其它成套设备(装置)的工程设计均包含在设计范围内。

2.3.3.4 报规材料:10万吨/年甲烷氯化物及1.2万吨/年四氯乙烯装置的报规材料(含效果图)由设计人完成。

2.3.3.5 湖北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配套11万吨/年氯资源产业化利用项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项目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定型设备及电气仪表请购文件(含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电气仪表及防腐保温等工程通用要求;含非标设备、非标构件招标所需的工程图)、数字化交付等设计(含模型审查)和咨询服务内容;配合施工图地方送审和按地方格式要求修改施工图,以及在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和生产试车等阶段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工作等;各专业分阶段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分阶段派相关专业设计代表现场驻点。

2.3.3.6 其他: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应无条件用于本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并指导装置投料试车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遵照执行《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同时配合各项验收工作。

2.3.3.7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

2.3.3.7.1 份数:工艺包全套资料、初步设计全套资料、施工蓝图12份(需盖红章),非标设备(含装配、零部件图)制作详图8份(需盖红章),PDF格式电子版1份,投资概算excel(可编辑)电子版1份,物料及能量平衡表(含水平衡表)电子版1份(其中文字资料提供Word版、PDF版、报告签字版全本扫描,图纸提供CAD版和PDF版)。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文件要求及相关表样详见《技术附件3:设计概算文件要求及化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相关表样(2025版)》

2.3.3.7.2 交付地点:发包人工程所在地。

2.4设计服务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交付全部工艺包和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篇(含HAZOP分析、SIL定级)、消防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特别说明:1、设计工作分步实施,施工图设计工作开展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若该项目后续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发包,则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施工图设计部分;2、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未启动前,若发包人因内部决策暂缓或终止项目实施,则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解除本合同的施工图设计工作部分,发包人和设计人一致确认,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自邮寄送达对方之日起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通知的邮件被签收或退回之日,即为送达,双方确认本合同签章处载明的地址即为有效送达地址。)

2.5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方案设计需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的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5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4投标人近十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甲烷氯化物装置或氯甲烷合成装置项目(含改造)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及能反映考核内容的技术文件,上传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具备承接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责令停业等非正常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 年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书面承诺,2022年及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年份至2024年的证明材料)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6日12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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