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城乡(霸州)水务环保有限公司运营车辆(皮卡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采购人为中城乡(霸州)水务环保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霸州市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覆盖项目是霸州市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重大项目,项目的实施将加速推进霸州市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全覆盖,解决霸州全市74万人口污水处理问题,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霸州市整体形象和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本项目合作期为三十年,包括建设期三年和运营期二十七年。本次采购旨在满足现阶段运营用车需求。
2.2 采购内容
2.2.1货物名称:皮卡车
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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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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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乘用车 |
1 |
辆 |
2.2.2 供货地点:霸州市
2.2.3 供货工期: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2.4 最高限价:69800.00元(裸车价)。车辆保险及购置税等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不作为本次评标的依据。
三、采购人需求
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皮卡车一辆至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需求为准),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缴纳购置税、投保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车辆上牌等事宜,采购车辆参数配置具体如下:
3.1车型:皮卡车
3.2驾驶室准乘人数:2+3;
3.3进气形式:涡轮增压;
3.4燃油种类:汽油;
3.5排量:1.5L;
3.6排放标准:国Ⅵ;
3.7辅助功能:方向盘电子助力、空调系统(冷/暖);
3.8车辆制造日期: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1年以内。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4.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1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3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类似的销售业绩至少3项,需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7月-2025年6月)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4履约信用要求:
4.4.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4.2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4.3未被中交集团列入投标人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
4.5其他要求:
4.5.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5.3 响应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6日16时00分至 2025年9月19日16时00分()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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