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XXX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9〕493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XX初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审批便〔2019〕4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2.3.1项目概况: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总投约:6.25459175亿元,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由主线、雪林连接线、木戛连接线组成,路线全长36.296公里。
2.3.2建设规模:主线起于沧源与澜沧县界,顺接国道219线沧源段止点,止于沧县木戛乡西侧富勒附近,接拟建的国道219线木夏至中课段起点,路线全长31.12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执行。雪林连接线起于主线K21+330处,止于县道XJ75战佐线与雪林乡政府主道交叉口处,路线全长2.88公里。木夏连接线起于主线K31+078.262处,止于G219线赛军段上跨黑河处,路线全长2.21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执行。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险期结束且所有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完毕。若工期因不可抗力原因延后,保险经纪相应延长服务周期,不因任何情况的服务周期的延长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在此过程中若保险经纪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满足不了项目业主要求,项目业主有权单方解除该协议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
2.5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国道219线岗莫标山至木戛段改建工程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行风险调查、识别与评估,提出保险经纪服务方案,提出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计划书;提供保险期内的风险管理及防灾防损日常服务;为项目公司、工程参建各方提供工程保险及风险管理培训;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事件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准备索赔文件,协助被保险人进行保险索赔。拟担任本项目的保险经纪人根据工程的具体风险情况,为项目公司、工程参建各方降低投保成本、增加投保安全性提供专业性建议;参与项目公司、工程参建各方选择保险单位及进行保险条款谈判服务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提供相关说明的,须加盖公章确认);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须加盖公章确认),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交由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后存档保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确认)。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提供总公司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确认);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确认)或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确认);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确认);(2)投标人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确认)。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前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的逐级授权,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竞标。
3.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单位于2025年9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5年9月23日上午10时00分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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