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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地点 |
电压等级 |
招标范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工期 |
招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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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DL-XLFW-XZSG-2025-09-003 |
2025年市级道路续建—复兴路南延二期并行京沪铁路三电迁改工程 |
徐州市 |
10kV |
既有铁路(京沪客车上行线K808+150~K810+302,对应的道路里程K2+740~K4+123.556)设备迁改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
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总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施工计划为准 |
约1100万元 |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3.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铁道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55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②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55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设计业绩金额和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1 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5.2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5.3施工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以及发票(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设计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以及发票(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的扫描件。
3.6项目经理: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资质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3.7信誉要求
3.7.1潜在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7.2财务要求: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至2024年间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贰万元整
五、获取文件时间
5.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5日
5.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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