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办公楼墙体防水保温、更换塑钢窗、室内墙面粉刷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办公楼墙体防水保温、更换塑钢窗、室内墙面粉刷工程
2.2建设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2.3建设规模:鸡西分公司公司营业办公楼总面积5216.58平方米。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15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鸡西分公司办公楼墙体防水保温、更换塑钢窗、室内墙面粉刷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973470.6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任意连续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项目班组成员:配备要求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上述人员配备为招标阶段投标人承诺的最低配备标准,中标人须根据本工程规模及现场实际,按招标人及监理要求增配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满足项目需求。
3.4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评审当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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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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