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体广告下刊服务采购(第1次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QT3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涉及614辆公交车的广告画面下刊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车辆上的广告画面进行安全、彻底的清除,不得残留胶渍、画面碎片等;对下刊过程中导致的车身漆面划痕、破损、脱落等损坏情况,进行专业的补漆修复,确保补漆后的漆面与原车身漆面在颜色、光泽度、平整度等方面保持一致,且达到良好的附着效果。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质保期:补漆部位的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8、合作期:1年(后续服务具体完成期限需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决定)
9、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10、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一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相关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1)和(2)项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且配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专业设备和工具,如广告清除工具、补漆设备(提供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16日0时00分至2025年9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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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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