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硬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2项目编号:HBCZ-25
1.3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概算评审、施工图预算评审、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评审及结算评审,包括本项目下所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期间的跟踪审计、施工图预算及竣工结算的审核和造价指标分析工作;
其他事项:配合委托人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竣工决算文件的编制;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实施手册及相关法规。
1.4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委托人委托之日开始实施,至出具最终咨询报告之日终结,若最终咨询报告出具后有财政、审计等政府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政府审计,咨询人须配合相关工作。
1.5质量要求:合格
1.6其他:项目工程投资约6.8亿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报告书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具有一个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造价咨询业绩(工程总投资不少于60000万元的工程业绩,提供项目委托协议或报告书(关键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相关第三方证明);
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下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报告书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造价咨询业绩(工程总投资不少于60000万元的工程业绩,提供项目委托协议或报告书(关键信息)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相关第三方证明);
⑤ 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①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③其他: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1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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