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2025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食堂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
2.2项目编号:PCH
2.3采购内容:A分标:冻肉类半成品类;B分标:调味品干杂类。
2.3.1数量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及有关说明。
2.4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392.18万元/年。其中A分标:1002.53万元/年,B分标:389.65万元/年。
2.5采用综合评审模式,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其中:A分标5家,B分标:3家。入围供应商可获得向广西西大朴诚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供货资格,具体确定每批货物供货资格的办法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为冻肉类半成品类、调味品干杂类物资的唯一供应商。
2.6合同供货服务期限:21个月。首次合同期为12个月(2025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首次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若供应商在质量品质、服务响应以及供货价格等方面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可续签第二次供货服务合同(2026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3.1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的相关资质,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商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食品监督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2如是销售商报名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3.3供应商须合法经营,并在南宁市设有仓库,且需自有或租用运输车辆,供应商必须具备充足的仓储能力及5小时内将采购人所需物资配送至朴诚公司所有经营点的配送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在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或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当事人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获取招标文件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2日(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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