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钦州码头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北部湾港钦州码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通过在码头前沿、仓库关键区域部署前端智能识别摄像机,同时部署门机司机行为AI视频行为识别监控设备,实现对管控区域内的人员智能管控;通过管控平台实现全网统一的数据、事件、用户、权限等管理,满足系统多用户的监控、管理、事件处理全流程跟踪需求,包括视频监控、智能识别(包括安全帽、反光衣识别、门机司机行为展示、仓库粉尘监测等)、报警/事件管理、整个安防信息化系统运行状态监控、GIS可视化综合监测、跨子系统业务联动、设备在线参数设定、设备远程控制等系统或业务,真正做到“坐阵指挥中心,掌控千里之外”。钦州码头智慧安防管控平台支持与北部湾港智慧安防总控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平台间级联,需满足股份公司-港口智慧安防一体化要求,资源共享、统一管理。
2.2招标范围:钦州码头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作业区、钦州港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
2.4交货期:
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9个月。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前端设备安装部署(现场基础设施完备情况下);
第二阶段:前端设备完成安装后3个月完成系统的服务器部署和设备接入;
第三阶段:合同签订后九个月内完成钦州码头智慧安防系统的部署和上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的信息化软件开发相关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及验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 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没有被“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实施同类项目经验,并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至少6个月。
(2)技术负责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 9 月 15 日起至2025年 9 月 23 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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