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出口产品至泰兴(泰州)港汽船联运业务(标段一:泰兴(泰州)港:(门到港))(第二次),招标人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10月~2025年12月产品出口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JXTC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第一标段:
产品名称:出口产品(1000kg、750kg)
起运地:晶昊盐化工厂仓库
到达港(目的地):泰兴(泰州)港:(门到港)
估算总数量(吨):22000
招标最高限价:55.2(元/吨)
备注:1、若销售业务需要门到港(承运公司结算运费按中标价格结算);2、若销售业务需要门到港FOB,中标单位需代付报关、报港、代理及垫舱费合计21元/吨给指定代理商(承运公司结算运费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增加21元/吨);
第二标段:
产品名称:出口产品(1000kg、750kg)
起运地:诚通港仓库
到达港(目的地):泰兴(泰州)港:(港到港)
估算总数量(吨):18000
招标最高限价:46.7(元/吨)
备注:1、若销售业务需要港到港(承运公司结算运费按中标价格结算);2、若销售业务需要港到港FOB,中标单位需代付报关、报港、代理及垫舱费合计21元/吨给指定代理商(承运公司结算运费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增加21元/吨)。
2.3、服务期: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2.4、服务地点: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2.5、其他:此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投标者可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可兼投兼中。投标人报名时请按照标段号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本次产品运输服务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等证、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5年09月15日00:00:00时 至2025年09月22日23:59:59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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