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仓储区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7.74万平方米,对项目场地进行平整施工;
1.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1.4 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头道沟西环路东、学府街南B-8-1地块;
1.5计划工期:2025年09月23日—2025年10月31日,共38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1.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4.078277万元;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月(2025年06月-08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六类人员除外)。
(3)其他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执行,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仓储区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7.74万平方米,对项目场地进行平整施工;
1.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1.4 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头道沟西环路东、学府街南B-8-1地块;
1.5计划工期:2025年09月23日—2025年10月31日,共38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1.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4.078277万元;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月(2025年06月-08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六类人员除外)。
(3)其他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执行,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