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金额【2035】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有效利用闲置屋顶资源,可同步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拟在嘉兴本地网电信局房屋顶安装光伏组件,预计屋顶可装光伏面积约为11520㎡,总计划建设期1年,运行期20年。
合同类型:【签订框架协议,结算时根据实际光伏电站的发电量进行结算】。
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合同分享期和合同上限金额,两者任一先到则服务合同终止。合同执行结束后,本项目产权整体归属招标人所有】。
★单站工期:【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成单个光伏电站的建设并具备验收条件】。
★试运行期:【光伏组件开始发电之日起7日】。
质量标准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以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折扣系数)为59.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2)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若资质证书有效期满,但因国家政策原因而统一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情况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覆盖原资质到期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国家关于统一延期的政策文件。
2.1.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资质(提供证书证明材料、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1人;
(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少于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4)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少于1人;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少于1人。
注:项目经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证书,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无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有效期只有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1.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须具有1个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含)类似光伏发电类业绩案例,且发电容量不低于0.5MW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需提供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a)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章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金额的,按b要求提供证明料。
b)如为框架协议:提供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相应的订单(或业主出具的其他有效凭证,下同)或发票;业绩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或订单时间为准(两者均未体现时间的,不纳入评审),金额以相应的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其他条款不变。
2.1.6投标人需承诺:
(1)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不存在且在合作期间内也不会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发电回购合同总金额10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投标人需持续落实国家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按照监管要求落实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3)投标人负责申请国家相关政策补贴(补贴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各占50%),政策补贴明确要求由招标人申请的除外。
2.1.7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3年10月09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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