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采用公开询比的方式,择优选择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可继续采购活动,并按谈判采购或直接采购规定的评审程序,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
一、项⽬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名称:丙烯管线改扩建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服务
1.2项⽬范围:1.本项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2.评价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
1.3需求时间:具体进场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1.4服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路389号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括: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以及化学原料、化学品以及医药制造业等。
2.2. 评价单位应具有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预评价的工作业绩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甲级安全评价资质,应具有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和化工园区长输管道的评价业绩;
2.3. 评价单位应组为本项目成立专业评价组,指派持有二级以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师证的评价师担任组长。小组应配备设备,电气、仪表,工艺、安全等专业评价师或技术人员;
三、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合同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2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
3.3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件的获取及响应⽂件递交
4.1
响应⽂件递交截⽌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于2025年9月16日14时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