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XKY[CS]********-1 项目名称:泉州第十八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元 采购包1(泉州第十八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餐饮服务 食堂大宗食材 1(年) 否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39号)有关食材安全要求。 1,500,******** 餐饮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结算金额达到成交价或服务期满(服务期约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先达到的合同自然终止(成交人应在成交金额达到成交价90%时通知采购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