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传输局2026年干线光缆用高端接头盒集中采购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采购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 规模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1 |
光缆接头盒 |
单芯光缆接头盒-哈呋式96芯 |
48万元人民币(含税) |
订单下发后,最长为7个日历日。 |
江苏省内采购人任意指定地点。 |
|
2 |
单芯光缆接头盒-哈呋式-144芯 |
||||
|
3 |
单芯光缆接头盒-帽式-48芯 |
||||
|
4 |
单芯光缆接头盒-帽式-96芯 |
||||
|
5 |
单芯光缆接头盒-帽式-144芯 |
||||
|
6 |
单芯光缆接头盒-帽式-288芯 |
||||
|
7 |
单芯光缆保护管 |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质量标准要求。
1.2.4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2.5质保期:到货后36个月。
1.2.6采购合同有效期为:采购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有效期内成交份额执行完则本次采购框架合同终止;有效期到期但份额未全部执行完时,采购人有权延长采购框架合同有效期或终止合同。
1.2.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对应的成交份额:本项目成交人数量1个,份额为100%。
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该项目作否决全部响应处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含税总价48万元人民币,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及相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最新查询截图。
2.1.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申请。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或再委托其它响应供应商申请。符合本项规定,原生产厂商申请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申请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1.6申请产品中的帽式和哈呋式接头盒(规格与物料清单中一致)均须提供由合法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须通过CMA及CNAS认证、或CAL认证、或ILAC认证)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代理商提供原生产厂商的光缆接头盒认证)。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2.1.7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响应供应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相关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证明材料如下: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扫描件及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和发票必须对应,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9月19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