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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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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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NEB-XM-2025-A.1-Z-005-01 |
智能型采煤机 |
智能型采煤机1台 |
要求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 |
10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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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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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型采煤机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该产品生产制造商。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同类产品业绩(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投标人必须提供采煤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只需提供采煤机类安全标志证书即可,无固定型号限制)(2)中标厂商供货时必须提供与商务合同中的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相符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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