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C-5 项目放射性污水回收、电站污水系统控制系统、厂区消防泵房控制系 统及RNS阀门就地控制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 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ON
2.2 招标项目名称
C-5 项目放射性污水回收、电站污水系统控制系统、厂区消防泵房控制系统及RNS阀 门就地控制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巴基斯坦恰希玛C-5 核电项目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C-5 项目放射性污水回收、电站污水系统控制系统、厂区消防泵房控制系统及RNS阀
门就地控制系统设备共计1台套。投标人应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物项设计、制造、
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安装、调试、验收)。
2.5 交货地点
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即按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邻近的如太仓、张家港 等)。
2.6 交货期
C-5 项目厂区消防泵房控制系统设备应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 具备发运条件;
C-5 项目电站污水系统控制系统及RNS 阀门就地控制系统设备应在2027年1月1日前 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
C-5 项目放射性污水回收控制系统 (BL 厂房)设备应在2027年6月15日前完成出厂 验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
2.7 质量标准
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2)投标人投标的设备中如采用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 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出具不需业主提供出口许可相关支撑文件的声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且不得处于破 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及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 司黑、灰名单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9月12日 —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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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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