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提升马尾区城市内涝应急响应能力,实现内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拟在亭江镇、马尾镇快安地块、罗星街道等易涝区域部署10路室外监控设备,构建覆盖重点区域的内涝监测网络,辅助内涝成因分析与决策支持。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完成1、准备阶段:完成点位勘测及施工方案细化。2、安装阶段:开展设备安装、线路敷设及立杆固定。3、调试阶段:进行设备联调、图像质量测试及系统稳定性验证。
4、验收阶段:组织功能验收与试运行,完成文档交付。供应商负责承接采购人安排的整体运维工作,确保用户服务期内的系统安全与稳定。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要求签订合同后接到实施书面通知且具备实施条件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维保期为36个月,维保期期从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44525】元人民币/计算方法,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6日0时0分至2025年09月19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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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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