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第二部分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第二部分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招标公告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第二部分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第二部分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按照最新政策要求,完成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第二部分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并协助评审,最终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第二部分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第二部分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参与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可查询,咨询专业包括公路专业;或具有公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4)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至 2025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