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2025年网管大楼幕墙玻璃隐患整治,预估金额177531.38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包含但不限于网管大楼损坏的9处幕墙玻璃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实施地域:四川省德阳市。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成交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第七章报价文件,★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主体资格: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1)供应商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质证书换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
2.1.3有效业绩: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类似项目(幕墙施工或幕墙整治类)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5万。
2.1.4供应商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配置不低于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配置不低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配置不低于2名特种作业人员,每名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2.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2.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5日8时00分至2025年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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