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127.84万元(含税)。
5.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标准。
6.服务周期:2年,合同每年一签,如本外包业务在集采有效期内因上级行要求而被终止,将在该年度服务期限到期时终止该项目服务。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以上三年度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有两个年度不为负数。
(3)纳税和社保: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承诺函及一般纳税人:
①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不良记录,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②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③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及服务能力;
④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重大安全事故、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中国工商银行总、省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中的公司,具体以中国工商银行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⑤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⑥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对服务本项目的员工依法缴纳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保;
⑧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情形二:投标人如不存在“情形一”,须提供承诺函;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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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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