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划分8个包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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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件 |
包件名称 |
包件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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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慧校园一期建设项目 |
包件1 |
智慧财务综合采招业务管理系统 |
智慧财务综合采招业务管理系统 |
套 |
1 |
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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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 |
智慧财务系统 |
智慧财务差旅管理及报销系统 |
套 |
1 |
3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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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财务智能报账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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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财务一门式服务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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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回单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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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现金支付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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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费对账查询平台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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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3 |
日志审计、安全管理系统及设备 |
智慧财务日志审计设备 |
套 |
1 |
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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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安全管理系统 |
套 |
1 |
3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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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4 |
智能报销及综合缴费系统 |
智能报销系统 |
套 |
1 |
3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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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卡通综合缴费平台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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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5 |
校园一卡通教务一体化系统 |
校园一卡通教务一体化系统 |
套 |
1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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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6 |
智慧云平台 |
校园一卡通线上智慧云平台 |
套 |
1 |
190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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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云平台输出节点机 |
台 |
12 |
37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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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云平台输入节点机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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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云平台操作平板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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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云平台网络交换机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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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云平台智能显示主机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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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云平台汇聚交换机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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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融合存储设备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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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7 |
校园一卡通虚拟云桌面设备 |
校园一卡通虚拟云桌面设备 |
套 |
1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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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8 |
共享预约、缴费系统及设备 |
公寓身份识别缴费一体机 |
套 |
12 |
1076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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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共享预约及缴费系统网络交换机 |
台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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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共享预约及缴费系统专用服务器 |
台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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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共享预约及缴费系统 |
套 |
1 |
174200 |
注:1、具体内容详见各包件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投包件中所有货物及服务均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被拒绝。
3、每个包件中标人数量:1名(可兼投兼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负面供应商清单。且如投标人入围后被纳入上述名单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采购合同协议(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如入围本次公开招标,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采购需求,不得接受采购需求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供货或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2、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非工行员工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投标人未雇佣招标人员工家属担任顾问、享有股权或其他类似权益(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近三年内至少有两年“净利润”不为负数(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中至少两个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且每年净利润均不为负);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税收缴款银行回单等,纳税申报表不作为缴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是指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银行回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
(1)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包件3:日志审计、安全管理系统及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智慧财务日志审计设备厂商、数据中心安全管理系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函并加盖厂商公章(仅参与包件3的投标人提供)。
(4)包件8:共享预约、缴费系统及设备:投标人须提供寓身份识别终端-智能门禁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仅参与包件8的投标人提供)。
(5)针对包件5、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凡要求有现场演示环节的,投标人必须参与演示,未参与演示或演示得分不满足评分办法最低要求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至2025年9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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